项目符合《枣庄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优先支持的重点领域,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水平高、产业化前景好、产学研联合的项目和业务扎实、创新意识强、创新成果显著、在本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创新人才特别是中青年科技人才优先予以扶持;对承担课题能力强、曾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的项目单位优先予以扶持。
枣庄市科技攻关计划、枣庄市培养学科带头人专项资金、枣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枣庄市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工程专项资金、枣庄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枣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认定。
2、各主管部门项目汇总后,将项目申报书3份及电子版分别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发展计划科,市直单位直接上报。
枣庄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按所属领域分别报: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联系电话:3311492;农村与社会发展科,联系电话:3228938。
枣庄市培养学科带头人专项资金计划项目报对外科技合作科,联系电话:3312836。
枣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和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报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联系电话:3311492。
枣庄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和枣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认定项目报发展计划科,联系电话:3314115。
1、加强指导,细致组织。项目申报材料是项目立项评估的重要依据,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与要求客观、准确、全面地填写申报材料。
2、严格把关,提高质量。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筛选和审查工作,切实把符合项目条件的好项目、大项目筛选上来;要控制数量,坚决杜绝实施主体不可靠、弄虚作假、资信差的单位项目申报。
3、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4月15日。各主管部门要严格在申报时间内统一汇总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计划。凡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完成又无正当理由的单位,市科技局将不予受理其新项目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