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鉴定工作的通知

【字体: 】 【2009-10-06】  【阅读:次】  【关 闭
2、 对已完成计划指标而没有组织验收、鉴定的项目,特别是合同到期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限期完成专家验收、鉴定。因特殊原因,到期不能完成计划指标的项目,项目单位要提交专项报告,说明原因、补救措施或写出结项报告。
3、 9月30日 前,将科技计划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按不同科技专项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科技局计划科。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Copyright 2009 www.lnjssc.com.cn. All Right Reserved. 鲁ICP备09043870号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629号(综合楼五楼) 电话:0632-3314164
主办: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承办:枣庄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枣庄市生产力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