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省直有关部门:
近日,科技部批准我省参加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省行动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科技部开展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山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省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省行动试点工作的认识
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不可或缺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在政策、人才和资金等方面大力支持,推动了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快速健康发展,在人才培训、信息咨询、技术转让、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为全省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服务,已成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生力军。但与科技部的要求和先进省市相比,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在体系建设、人才队伍、服务能力等方面都有较大差距。科技部组织开展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省行动试点工作,对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特别是县(市、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完善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网络,培育人才队伍,突出服务特色,提高服务能力,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省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科技发展战略,根据科技部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 “一体两翼”的总体发展规划,按照“总体布局,条块结合,示范带动,特色立业,全面发展”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改善环境,加大投入,打造一批骨干生产力促进中心,加快推进区域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在服务能力建设、服务模式创新、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推动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再上新台阶。
具体工作中坚持“三个结合”:
一是坚持质量提高与数量增长相结合。在培育新生生产力中心的同时,注重现有生产力中心服务手段、服务能力以及自身建设的同步提升。
二是坚持龙头带动与全面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培育行业、区域生产力促进中心和联盟,以此带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生产力中心的全面发展。
三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注重发挥政府在投入、政策等方面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同时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新途径,优化配置科技资源。
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新增县(区)生产力中心30家,全省生产力中心总量达到100家;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具有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0%以上;建成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20家,重点培育1-2家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能够形成服务品牌、具备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骨干中心,创建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为我省“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的实施和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三、主要任务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我省生产力中心的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大力发展服务业和区域经济为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成长空间。要把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作为全省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形成环境优良、服务规范、特色鲜明、开放协作的生产力促进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生产力中心主管部门要不断增加对生产力中心的经费支持力度,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基础条件建设和骨干人员的培训。强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手段建设,在现有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把科技发展专项调研与规划、科技计划受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技术成果推广、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审、科技统计等事务性工作逐步转移到生产力促进中心,延伸政府的服务。积极培养技术经纪人、技术评估师、产业经济师、电子商务师等各类生产力中心亟需人才,为生产力促进中心树立服务信誉和品牌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强化服务能力提升。一是突出专业化服务,充分发挥我省现有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基础和优势,在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科技咨询服务、信息服务、远程教育与培训、“三农”服务、快速原型制造、高级技工资质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做大做强,培育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和竞争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二是聚焦国家战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新农村建设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咨询和技术服务,研究和大力推广新能源与节能降耗技术、信息化技术、环保技术等;三是整合科技资源,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纽带,整合省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型科研仪器等资源,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诊断、成果转化等相关技术服务;四是拓展服务领域。支持、引导各市和有条件的县建立科技创业投资资金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组织生产力促进中心定期进行项目推介,逐步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服务能力;五是培育工业分包、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建立为工业分包服务的网络平台,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更多地参与国际化专业分工,把工业分包服务项目初步培育成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特色品牌。
(三)强化县(区)和专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一是围绕全省科技发展布局,按照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鲁南特色产业创新区、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生产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骨干县(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结合我省重点发展的15个高新技术产业群和20个特色产业基地进行总体布局,积极引导组织中小企业承接大企业的技术和产业溢出,强化产业链的衔接,把生产力促进中心培育成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平台。二是结合我省“一县一品、一县一业”的县域经济发展特色,有重点地培育专业性生产力促进中心,使其逐步发展成为特色资源开发、专业技术交流、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的重要载体。逐步形成“一体两翼”的山东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布局。三是探索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为依托创办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生产力促进中心,逐步形成资源构成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四)强化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建设。按照全省“一体两翼”的科技发展布局,本着自愿、协同的原则,建立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核心、其他中介机构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服务联盟,探索发展途径和模式,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积极筹建山东生产力促进联盟,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集成,建设技术创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有效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区域交流与合作。
围绕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以济南、淄博国家示范中心为核心,在济南都市圈技术转移促进联盟的基础上,以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五市及县(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节点,充分发挥现有成果转化平台、大型仪器协作共用平台、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人才培训平台的作用,建立资源共享的综合性服务联盟,形成辐射全省的生产力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
围绕鲁南特色产业创新区建设,以济宁、曲阜国家示范中心为核心,联合临沂、日照、枣庄、菏泽中心,建立鲁南生产力促进联盟。加强与高校院所的技术合作,积极整合各类技术、信息和设备资源,围绕特色农业、特色产业的技术交流与资源共享,打造以特色服务、产业聚集为核心的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促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和向更高能级提升,带动鲁南地区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围绕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以东营国家级示范中心和滨州中心为核心,以周边县市区生产力中心为节点,建立鲁北生产力促进联盟。立足黄河三角洲经济发展特色,加强与天津滨海新区的交流与合作,为承接天津滨海新区技术产业转移、促进鲁北生态高效经济区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五)强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交流渠道,加强与境内外相关机构,特别是韩、日、独联体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选择有条件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建立技术服务平台,适时组织业务骨干出国交流与培训,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规范与国际接轨,增强其活力和竞争力。
为更好地落实以上实施意见,各市科技局、高新区、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以上实施意见,提出本市、本区、本部门工作方案和县(市、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建设工作计划,于2008年8月初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我厅将于今年下半年分期组织生产力中心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措施。今年年底前,对各市、高新区及省直有关部门新建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论证审批。明年五月份对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初步考核评价。